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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教育部2017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2017年5月24日上午,保险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教育部2017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精神进行了专题讨论。

党委书记王颖首先传达了教育部2017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精神。她谈到,3月1日在京召开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同志和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对2017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陈宝生部长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准则》《条例》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坚定不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四是把握正确导向,坚定不移做好教育系统选人用人工作。王立英组长指出,2017年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观念;要坚持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让清风正气成为教书育人的滋养;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要推进重点问题治理,维护教育公平和群众利益;要强化党内监督,使监督优势充分释放。希望各位成员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

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集中收看了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之《人心向背》。大家深刻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反腐惩恶,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赢得了党心民心。

在主题发言环节,学院纪委委员杨德齐以《党章、党纪、国法及三者之间的关系》为题,讲解了党章、党纪和国法的基本内涵。杨老师讲到:“党章”是指《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纲领,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是指“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具体行为准则,“党纪”包括指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的党内规定。“国法”是指国家法律,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也包括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等部门法和实体法,还包括三大诉讼法及仲裁法等程序法。随后杨老师还具体阐述了党章、党纪和国法三者相互关系,深刻分析了党章、党纪和国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他提到,王岐山同志多次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这个“笼子”一是党的纪律和规矩,二是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二者缺一不可。

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纷纷谈了体会。院党委书记王颖指出,自2014年12月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以来,我们越来越体会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深刻内涵。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教育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随后她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概念和内涵,谈了自己的见解,希望大家科学系统的把党章党规的主要内容、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学透,作为日常工作的约束,进而成为习惯。李晓林院长表示: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自己要“走在前面、深学一层”,要把学习教育与个人存在的不足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与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要将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推动保险学院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副院长徐晓华在交流中谈到:当好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当好一名党员,以上率下,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好党员的形象。

党委书记王颖在总结时强调:大家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精神追求和党性观念,提高宗旨意识。学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希望各位中心组成员带头学习,勤于思考,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学得好、学得深,才能站位高、思路清,才能以更实、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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