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应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之邀,国务院法制办陈培勇处长、博士、研究员来我校作“新劳动合同法为就业提供保障”的学术报告。陈处长主要就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试用期规定、经济赔偿金、劳务派遣规定、非全日制用工规定等作了深入详尽地讲解。学员认真听讲,积极提问,报告会气氛热烈。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学员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丰富了学员在维护就业权益方面的知识。
会议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主持,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王玉玫副院长作总结讲话,保险学院、经济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等50余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