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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保险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次数: 次  

根据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8日下午,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保险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在沙河校区学院楼13号楼215会议室召开。会前,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吕丽与保险学院党委书记王颖,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晓林见面沟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吕丽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党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保险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加会议。王颖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吕丽指出,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巡察组将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六个不足”,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巡察监督。保险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巡察任务取得实效。

吕丽动员讲话

王颖表示,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保险学院党委开展巡察,是对保险学院党委贯彻“四个落实”的“把脉会诊”,也是对学院领导班子的全面“政治体检”。保险学院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要严格对照要求,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主动查找问题、虚心接受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全力支持、配合和保障第二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对出现的问题不掩饰、不隐瞒,对矛盾不掩盖、不回避,及时整改,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王颖表态发言

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保险学院工作1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12月8日至12月21日)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并在保险学院公告栏张贴《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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