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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复试通知】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一、复试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安排(所需准备材料详见《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8:00-9:0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楼1401

2.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安排(面试顺序见当天门贴)

时间:2018年4月18日10:00-17:0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楼513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安排(面试顺序见当天门贴)

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楼517

4.加试安排

时间:2018年4月18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楼1407

5.体检安排

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8:00-10:0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校医院

二、复试及加试的考核形式及占比

科研基础主要采用面试题库考核方式,科研潜质参考考生提交的科研资料、考生科研经历、题库考核及问答情况等综合评价。二者各占比50%。

跨学科加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加试仅作为录取的依据(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招生指标及录取原则

依据研究生院公布的成绩核算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在符合学校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学院将非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至博导,同一专业内按博导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同一博导有多个上线生源的按总成绩排名录取;定向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228880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五、特别说明

1.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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