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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光”辅导员工作室 普法微课堂 第13讲:大学生在公众号推送中使用他人摄影作品作为配图是否侵权

作者:法治之光辅导员工作室发布时间:2026-03-09

【基本案情】

某高校大三学生魏某,为提升其个人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和关注度,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从互联网上下载了多幅摄影作品,作为其公众号原创文章的配图使用。魏某在使用这些摄影作品时,未在文章中注明图片来源或作者姓名,也未向权利人支付任何报酬。权利人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其作品被侵权后,通过公证取证方式固定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魏某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案例分析】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分析

本案属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及《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违法性有认识或应当有认识。本案中,魏某作为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应当知晓使用他人作品需经许可并支付报酬,但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符合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


二、侵权责任构成分析

1. 有违法行为:魏某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使用权利人的摄影作品,且未注明作者和出处,违反了《著作权法》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构成侵权。

2. 有损害事实:权利人对其摄影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等合法权益因魏某的非法使用行为受到侵害,导致其无法控制作品的传播和商业利用,造成了经济损失。

3. 有因果关系:魏某的侵权行为与权利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正是因为魏某的非法使用行为,才使得权利人的作品被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4. 有主观过错:魏某作为高校学生,应当具备基本的著作权法律意识。其在未核实作品来源、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直接将他人作品用于商业性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的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署名权。鉴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魏某的违法所得均难以准确计算,法院依据《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适用法定赔偿原则。综合考虑涉案摄影作品的独创性、魏某的使用方式、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以及权利人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定魏某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公证费等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若干元。


四、综合分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他人的摄影作品下载并用作自己公众号文章的配图,构成了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的侵犯。以下是详细的法律分析:

1. 为什么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摄影作品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范畴。当你在互联网上下载并上传到公众号时,主要涉及以下几项权利:

1)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本案中将摄影作品上传至微信公众号,意味着任何关注者或网络用户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开文章查看这张图片。这一行为属于典型的信息网络传播。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这一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2)侵犯了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本案中提到魏某未说明图片来源或者作者。即使在某些情况下(虽然本案不适用),作品属于免费使用的范畴(如合理使用),使用者依然有义务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未署名直接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3下载行为本身可能涉及复制权

虽然本案主要起诉的是网络传播行为,但将图片从互联网下载到本地,再上传到公众号后台,这涉及到对作品的复制。如果下载行为本身也未获许可,同样可能构成对复制权的侵犯。


2. 关于非商业使用的误区

有些人认为,魏某是学生,公众号可能没有直接盈利(如未接广告),所以不算侵权。这是错误的。

微信公众号的性质:微信公众号属于面向公众的开放平台,具有公开传播的性质。即便账号本身不直接产生广告收益,其运营目的通常也是为了吸引粉丝、提升影响力,这属于一种间接的商业性使用或至少是公共传播行为。

法律不看目的,看行为:在法律上,只要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向公众提供作品),且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个人学习、欣赏,或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等),就必须获得授权。为公众号配图不属于个人学习、欣赏,而是面向公众的发布,因此必须获得授权。


3. 为什么不能以网上找的、没有版权声明作为抗辩理由?

我国法律规定,作品创作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标注版权声明。也就是说,并不是图片上写了版权所有才受保护,没写就可以随便用。相反,绝大多数图片默认都是“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所有权利)


4. 正确做法是什么?

如果你需要使用网络图片作为公众号配图,正确的做法是:

1)获取授权:联系著作权人,获得明确的使用许可。

2)使用正版图库:使用提供免费商用授权的图库(如UnsplashPixabay等,但要注意查看具体网站的授权条款),或者购买商业图库的版权。

3)注明来源:如果是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如学术评论),也必须清晰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


五、给大学生的启示

1. 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大学生在日常学习、科研和网络活动中,应当主动学习《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他人作品的使用边界,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侵权。

2. 尊重原创,规范使用作品:在撰写论文、运营自媒体或参与创作时,如需引用他人作品,应当依法取得授权、注明出处,并按规定支付报酬,切不可抱有免费使用”“无人追究的侥幸心理。

3. 提高自我审查能力:在发布内容前,应对所用素材的来源和授权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尤其对于网络来源的作品,更应谨慎对待,避免因随意下载使用而构成侵权。

4. 理性应对侵权纠纷:一旦被指控侵权,应积极配合调查,停止侵权行为,主动与权利人沟通协商,争取和解,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5. 树立诚信守法价值观: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应当自觉抵制抄袭、盗版等不良行为,培养诚实守信的学术品格和网络素养。





供稿:“法治之光”辅导员工作室

审稿:杨德齐

 审核: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