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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次数: 次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保险硕士)设在保险学院招生。专业代码:025500。

一、学院介绍

保险学院是在1952年设立的原中央财政学院保险专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我国高等院校中最早建立的保险院系。2002年,保险专业作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科的组成部分,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在2005年世界保险大会上,中央财经大学被誉为对世界保险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亚洲三所大学之一。2008年,我校保险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特色专业。2010年起,保险学院与中国精算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合署运行。2011年起,保险学院成为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2014年起,我院获得了英国精算师协会授予CT1-CT8等8门课程免试认证资格。2017年,我院李继熊教授荣获2017年度“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中央财经大学“保险风险分析与决策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引智计划)获国家批准立项。同年,我院获得英国精算师协会高级课程CA1考试豁免资格。2018年,我院精算项目获得北美精算师协会(SOA)Centers of Actuarial Excellence(CAE)认证。

保险学院招收保险学、精算学、社会保障学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保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精算师协会、英国精算师协会、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英国特许保险学会(CII)、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金融与保险学会(ANZIIF)的北京考试中心均设在保险学院和中国精算研究院。在2005年世界保险大会上,我校被誉为对世界保险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亚洲三所大学之一。

保险学院有着优良的师资配置,共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3人。学院拥有一批在学术界和业界都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及学术带头人,包括陈建成、李晓林、郝演苏、陶存文、许飞琼、褚福灵、杨再贵、周明等教授。这些教师在从事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同时,为我国保险市场制度的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保险硕士是在教育部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背景下设立的。2010年我校获批试点在保险学专业下招收风险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2011在教育部正式设立保险硕士后,我校成为首批获批设立并招生的高校。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立在我校保险学院。

二、培养目标

保险硕士教育面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基础和保险业务知识,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三、特色、优势与就业去向

特色:课程设置充分反映保险实践领域对高级专门人才的知识和素质要求;注重学生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

优势:

1.保险硕士专职教师不仅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且大部分专职教师有实务部门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保险实务操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2.学院聘请一批保险实务部门的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并注重吸收来自保险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

3.我校地处北京,使得本专业具有独特的区域优势。北京汇集了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局、中资和外资的各大保险公司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数量巨大,加之近年来,金融混业的国际大趋势,商业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也大规模地吸纳保险专业人才,使得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前景十分乐观;

4.学院与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实践教学基地,为本专业实践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

5.学校拥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奖助体系主要由奖学金和助学金组成,主要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励计划、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等。

6.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具有5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者,有资格免试申请成为澳大利亚及新西兰保险与金融学会高级会员。学院还为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科研交流活动提供经费支持。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北京市的公派留学交流项目资助。

保险硕士就业去向:国内外继续深造及各级保险监管机构、中外各保险公司、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四、课程体系

保险硕士应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专门知识;有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较好地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能综合运用保险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进行多学科、宽口径培养。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保险计量模型、保险理论与政策、高级风险管理研究、高级保险财务分析、财产保险研究、人身保险研究、再保险研究、精算原理、金融经济学、金融市场学、优化原理、信用风险、风险评估与控制、统计回归分析理论与应用、数据挖掘等。

五、招生类别及规模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脱产。

2019年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保险硕士43名(含推荐免试生22人)。对口支援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修业年限和学费

保险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学费为3万/年,最终学费标准以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为准。

七、报考条件

(一)报名保险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由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特别注意事项

(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章程》。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信息学院主页(http://ie.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保险学院联系电话:010-61776099、010-6228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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