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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院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2019年5月23日,在中共中央刚刚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际,保险学院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开展学习,同时要求下设各党支部以“主讲主问”的形式,深入学习,抓紧落实。

学习现场

组织员包英娟作为此次主题发言人,从党员教育管理的历史沿革、《条例》出台的意义、高校党组织应如何学习和落实《条例》等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建党90多年来,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和制度,从《古田会议决议》明确提出从“思想上建党”的方针,到今天《条例》出台,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范。

在与会人员发表感想后,王颖书记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自己亲历了许多党内集中教育活动:1998年至2000年“三讲”集中教育活动;2000年底至2002年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2004年至2006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8年至2010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10年至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2013年至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6年至今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9年即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些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是解决党内突出问题、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更是党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成功实践。

王颖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王颖书记要求,学院党委和党支部应认真学习和落实《条例》,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落实“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防止形式主义,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当天,学院纪委委员、社保系教师党员李晨光在“每日一课”微党课平台上就学习《条例》进行了宣讲,党员们也发表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每日一课”宣讲图片

老党员郝演苏教授谈到:《条例》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夯实长期执政基础,实现伟大执政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2016、2017、2018级本科生联合党支部书记袁嘉琳谈到:“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因此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保障性工程来抓,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更好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安静谈到:“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条例》让党员教育管理“有章可循”,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表现。

青年教师党员张虹谈到:《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和依据,也为党员教育管理的现代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2017级精算研究生何玮钰谈到: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我们党统一思想和加强队伍建设的传统,在艰苦卓绝的革命年代,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胜利,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始终重视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加强这项工作。

2017级保险研究生周悦谈到:党员教育管理是细水长流的工作,必须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把平凡岗位当作“磨刀石”,又把重大任务当作“试金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当时代先锋。

2015级本科生党员孙子茜谈到: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该认真研读《条例》,从身边小事着手,遵循新时代的新“条例”。

2017级专硕党员刘婷婷谈到:作为一名党员,《条例》是基础,是外在约束力。我们更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自律做起,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每日一课”学习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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