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金融?
在前面两辑中,我们围绕货币,梳理了从贝币到当代中国电子货币数字加密货币发展的脉络,讲述了在货币铸造发行流通中的中国货币的故事。从本辑开始,我们讲述从氏族、家庭成员内部的价值交换到当代金融发展的脉络,围绕中国金融发展过程中一些有趣的故事,引导出对中国金融从本质到现象,从纲到目的认识。
在中国古代语境中与当今货币金融相对应的是“金刀龟贝可以分财布利通有无”的“货”。它不仅包括“货币”、“利率”、“信用”、“票据”,也延伸至一切与货币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金银买卖有关的术语,诸如:“平准”、“轻重”、“乘马”、“均输”、“借商”、“称提”、“便换”、“援贷”、“飞钱”、“度支”、“博换”、“质解”、“钞引”等。
今天我们广泛使用的“金融”,则是来自日文中“繁盛金币之融通可为世间之便宜”的缩略。“融通”为佛教用语,意为“事物之间顺畅地交流”,在这里特指货币借贷畅通且繁荣的社会体系。近年来,旅美学者陈志武再将金融定义为“跨越时空的价值交换”。
人类早期以群的形式存在,集体劳动,得以生存;男女婚媾,抚育幼小,这两种再生产,是人类得以存在和繁衍的基础。进入农耕时代,以家庭为社会细胞,其内部的男耕女织,是食与衣的交换;养儿防老,产生了跨时间的价值交换。由邻里互助逐渐产生出由实物到货币的民间借贷。因此,货币与金融也通常并称。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
货币是从人际交换中若干种实物商品中游离出来,能为大家接收、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如金银等;金融则是通过对货币使用权的转让、用钱去赚钱;在社会交换经济中,货币是工具,它的基本职能是衡量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尺度;是促进商品交换的媒介与工具(几乎所有交易行为都是先将物换成钱后再去购买);是清偿债务的支付手段;是通过储存转化而来所拥有的购买权力;是在国际经济贸易中能被他国接受的真金白银或信誉卓著的美元、英镑等硬通货。金融则是以货币为基础的资金流动与融通。
以货币形式出现的民间借贷,产生了一对一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在这种最为简单直接明了的借贷关系中,已有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及使用权转让的回报一一利息这些现代金融的基本元素。
单个人的财力总是有限的,如果有人需要借入一大笔钱,这就需要从更多人的手中筹集借款,社会上开始有了兼业或专业的中介商。他们会根据借据,帮助借款人在其社交圈之外去寻找贷款人。中介商则可从中获取手续费。贷款人也因钱能生息而愿意出借。三方之间各取所需,打破了血缘、地缘、行业、性别、职业、出身、民族、宗教、信仰、文化的界限,将它简化为通过中介联结的货币需求与供给。
中介商以一己之力去寻找贷款人,效率较低或成本较高,逐渐走向联合,并形成了贷方市场。借贷多为急需,每当需要借款的时候再去寻找贷款费时费力,资金通常也难以及时到位,便有了一些信誉较好的富人,预先从有货款意向的人的手中,将这些资金储备起来,并给出资人发放借据。由此产生了诸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行业;产生了证券公司专为创业者募集资本;产生了保险公司专为投保人规避各种有可能出现的风险;从而实现了资金从盈余方向需求方的转移。
当银行预测到存款人不会在借出款项的同时,又马上要求银行偿还这部分资金,出现了以超出储备资金的额度提供贷款的方法,将100万存款变为超过100万的现金用于周转贷放,即胡雪岩经营阜康钱庄时常说的:“七个盖子盖八口缸”,这就是通过玩金融创造出来的信用。
个人或家庭通过储蓄或投资理财,通过房贷、车贷、购买各类保险,这是家庭金融;企业通过证券公司募集资本,将出售产品后的收入存放银行,需要购买原材料时再向贷款,通过保险公司规避经营风险,由此产生了公司金融;地方政府通过创建地方金融机构,在本地发行债券或吸取存款,创造信用,履行保境安民或提供公共品的职能,由此产生了地方金融;国家通过对货币铸造的垄断与发行,设立国家金融机构,以国家信用背书,并通过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控制国民经济,履行国家职能,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由此产生了国家金融;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其背后是货币跨越国境的流动与结算,由此产生了当代国际金融。金融与个人或家庭、企业、地方政府、国家政权、国际经济都有着紧密地联系,因此,发达的金融市场能加速货币流转,提高货币使用的效率,加速社会经济的增长。
自有了跨时空的价值交换以来,就有了对金融活动中可能存在着的风险的防控与监管。在农耕文明时代,是以倡导和维护“孝”道,来为家庭成员内部的“养儿防老”作为信用担保。在当代,则需要以法制建设辅之以技术性的工具维护信用。如银行对贷款者信用的调查,对其抵押产品的审核,对贷款用途与额度的严格审批,对贷出资金的使用以及流向的监控,分期贷出,一旦出现风险,及时止损等,以确保市场稳定、防范出现系统性风险。
传统的金融教科书多侧重于技术,很少谈及金融的社会价值,更少有从金融的视角去理解历史、分析文化的起源。由于中国社会长期处于自然经济、产品经济、统制经济或计划经济时代,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大力发展商品交换经济,受时代的局限,我们过去在大学讲授经济史与思想史时,对货币金融的作用涉及不多,讲授更不可能深透。受陈志武《金融的逻辑》一书的启发,在晚年的再次学习中,拟从历史与文化的角度,以通俗的语言文字讲述:随着人际交往关系的拓展与深入,中国金融如何由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价值交换走向社会以及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随着农耕文明向近代工业文明、现代科技文明的社会转型,金融又如何由初始形态的借贷关系发展到今日无数金融衍生品的出现;最终要展现的是金融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过的贡献。
二 家庭内部隐性的价值交换
当我们将金融定义为人际之间的价值交换时,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就是一种随处可见,随时可见的社会行为。
从目前散布全球各地的考古遗址可知,人类的祖先是以群的形式出现。由于每一区域能提供采集或渔猎的天然食物有限,能承载与供养的人不会很多,原始人群的规模一般不会很大,而且会如牛羊逐水草般地不断地迁徙、移动与游走。
随着人类从蒙昧逐渐走向文明,群婚制逐渐走向一夫一妻的对偶婚制,产生出了以姓氏作为血缘为纽带的氏族,成为进行生产、生活和人口繁衍的社会基本单位。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时代产生的氏族组织,必须通过共同劳动,产生出一种大于个体的集体力,在自然界中求得生存。其内部的劳动结合,主要是按性别、年龄实行的自然分工。生产资料为氏族组织共同拥有,人们在劳动中是平等的互助合作关系,产品归全体成员共同占有,平均分配,没有阶级与剥削。这就是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原始共产主义。但这种共产主义仅存在于氏族组织内部,而绝不可能跨越氏族组织扩大到整个人类社会。
在人口经济学家眼中,一个人在幼年时代是消费者,需仰赖父母供养;长大成人之后成为生产者,则需要赡养丧失了劳动能力的父母。这是每一代人都要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氏族组织首先是要通过生产满足各类成员的生存需求,其次才会将它看作是情感交流的精神家园。在氏族组织内部,新生幼儿需集体供养方能成长,丧失劳动力之后的老年人也要靠集体赡养,由此产生了两代人在氏族组织内部跨时间的利益交换,价值交换。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交换,才会有“幼有所抚,老有所抚”,才能最大化地提高人类生存与繁衍的概率。
维系这种交换关系的,则是基于动物的天性与本能,如儒家学派以羊羔跪乳、乌鸦反哺作为以孝治天下的源头。
进入农耕文明时代,以一夫一妻制为核心的小农家庭,成为了社会的主体,氏族则外化为家族、宗族,其核心功能包括家庭之间的经济协作、成员管理及情感联结,以及对外的社会关系维护与文化传承,形成超越家庭之外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人们最初对价值交换的直观认知,多是市场上的买卖行为。上大学时,刘诗白先生则是从广义的角度讲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些社会经济运行中相互关联的范畴,他指出:小农家庭内部的男耕女织,是一种基于衣食需求,并依据男女性别、劳动对象、劳动强度,自发形成的一种天然的劳动分工,也是一种即时的经济利益交换。家庭中生儿育女除情感外,也是防老的需要,是一种跨越时空的价值交换。陈志武则认为:维系这种交换的是在血缘亲情的基础上,由儒家将它进行了伦理化改造,由低到高分别为“养亲、敬亲、安亲、卒亲”,要求子女从生至死对父母依礼事奉,并贯彻终终 。
“孝道”作为跨越时空交换的信用担保。首先是由于父家长生前还掌控有对土地与财富的分配与处置权,还有经济利益上的捆绑。其次是在情感层面,还有对“血浓于水”的反复强调,为家庭内部的价值交换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由此产生了一种隐性的道德约束。
在家庭之外,则有家族与宗族作为社会的力量,对这种“孝道”的强调与维护。在家国同构国家层面,则是自董仲舒以来,已将“三纲五常”与“孝道”作为了农耕文明的标志,维护社会安定的抓手。西汉两百年间,历代帝王皆将“以孝治天下”作为祖制,使中国古代关于“孝”的制度从家庭伦理上升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原则,形成了一套涵盖礼制、法律、选官、养老、教育等多维度的制度体系。
在礼制层面,有对父母守丧期限及行为的规范(如居草棚、食素食、禁酒乐等);在礼仪方面,皇帝亲养于太学,以示尊老 ;在法律层面,将“不孝”入律,与谋反同罪,可处极刑(如凌迟);在选官与政治制度方面,通过“举孝廉”表彰孝道,官员“丁忧”制度强制推行孝道; 在养老保障方面,要求子女承担物质供养、侍疾、敬养等义务 ,再辅之以国家对养老提供的复算(免除算赋)、受鬻(发粥米)、设养济、孤独院等官方养老机构; 在教育与文化教化方面:童蒙教材《三字经》《弟子规》中开篇即提出“首孝悌” ,以《二十四孝图》作为孝行示范 ;在民间信仰方面,将孝道与神灵报应结合,如广为流传地“不孝之子,必遭天谴雷击”,形成“孝感天地”的教化机制 。
市场越不发达,以人情为形式的隐性的利益交换就会越普遍。但是,在伦理化的社会,家庭内部的“利益交易”还是只能做而不能说的金融行为。但凡在一个家庭内部有人提出要与父母分家,与兄弟姊妹算经济账,多是有伤感情的话。因而,在家庭内部劳动分工创造的价值,是永远不会被货币化的,时至今日,也不会以货币量化记入GDP之中。
陈志武说:在没有市场提供的各类保险、借贷、养老基金等金融品种的前提下,成家生儿育女,而且最好生儿子,就成为了父母对未来的投资,成为了规避未来物质风险和精神风险的具体手段,而“孝道”则是为了儿女履行隐性的“契约”。以“孝”和“义务”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为了降低这些隐性利益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安全而设计的。
三 农耕文明时代的小农家庭
自商鞅变法以来,集体共耕的井田制随着牛耕与铁制农具的出现而逐步解体,在秦国率先出现了小农个体家庭经济。秦统一后,又将秦制强行地推向了全国,自此以后,中国进入了以小农个体经济为主体的农耕文明时代。
小农经济脱胎于血缘氏族,是以家庭为单位、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依靠家庭成员的集体劳动来满足自身的消费。在众多的小农家庭中,有以自有土地经营的自耕农,有以租入土地经营的佃农,也有因自有土地不足需要租种部分土地,或因自有土地有余而出租部分土地的家庭。当出租土地获取的收入可以养活家庭之时,就有了脱离农业生产劳动仅靠地租收就能够养活家人的地主。
农耕时代,小农作为社会的细胞与基本生产单位,与外部世界的联系稀疏,而在家庭内部则履行着经济、社会、政治、教育教化以及物资资料再生产与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在经济方面,从生产到交换、分配、消费皆是在家庭内部进行的。民以食为天,决定了小农家庭以土地耕作为主业,成年男子身强力壮,自然是以男耕为主,在穿衣方面,妇女体小力弱,且要照料小孩、烧火煮饭,自然是通过女织提供家人对衣帽、被褥、鞋袜等的需求。在吃穿用度之外,还需要充分发展庭院经济,如放养牛羊、喂猪、饲养鸡鸭,房前屋后,栽种林木果蔬,增加家庭收入,这主要是老人与小孩的工作,也是农业与副业在家庭内部的结合。
在生产方面,小农家庭经济的基本特点是男耕女织,农副结合。基于这种劳动分工与产品交换,在食物分配方面,首先要确保成年男子吃饱饭,尤其是他们在农忙之时的食物供给。
由于成年男子承担的农业耕作求食,是家庭经济中的主业,产生了父家制下的男权社会,形成“男尊女卑”的社会意识。为巩固这种社会秩序,儒家学派在家庭成员的相互关系中,明确提出了“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在社会层面则将其放大为“君为臣纲”。
父母也是子女一生中最早开始,且延续时间最长,以自身经验与感悟,时时刻刻言传身教的教师,在古代这就是所谓的“廷训”。因此,家庭又具有教育与教化功能。在一些较为成功的家庭中还因此产生并且延续下来,成为了家学或家风。
在家庭中传宗接代、延续血统、人口繁衍的功能前已提及。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对此特别加以了强调,故又有“百善孝为先”,列举出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提出了“父母在,不远游”的要求。使生儿育女成为父母实现跨时间价值转移的最主要的生产方式。
在农耕时代确立的男权社会中,个体家庭规避风险、养老的境况又是由儿子的数量和质量决定,因此,“多子多福”、“四世同堂”是几乎所有家庭追求的目标,这是因为它能将人际隐性金融交易的范围扩大。在传统农业社会中,人们会在医疗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地使家庭人口膨胀。
由于血缘关系是一种个人出生之前无法选择的关系,也是一个人一生中都命定和不能改变的社会关系。这种稳定和不可选择性,对于还没有外部非人格化法治体系的传统社会来说,是最有利于建立并维护诚信的基础,血缘关系的永恒就是信用,它能在“孝道”的旗帜下使家庭成员之间隐性金融交易获得安全感。父母不用担心在子女身上的投资没有回报。但是,这种命定的人际关系将分母与子女死死地捆绑在一起,终生难以解脱,且过于偏重父母作为“投资者”的权利(甚至权力),压制子女的权利。在这样一种隐性金融交易安排下,“养儿防老”等于把子女当成了经济工具,过多地受到了利益驱使,导致了经济利益和感情无法分离。其结果只能是淡化家庭的情感功能,侵蚀亲情间的情感氛围。
在儒家“孝道”体系下,人更多地是作为投资、保险、信贷交易的载体存在,人首先是经济工具,而人性价值、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被牺牲太多。一个人可以因“不孝”而被处死,等于说人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金融交易的载体,就是体现“养子防老”,不承认超越金融交易载体的人权。以至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呼唤着“打倒孔家店”、首先从父为子纲的家长制或夫为妻纲的婚姻中解放出来,到社会上去呼吸自由的空气,获取自由的空间。这大概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巴金出版的自传体小说《家》时,之所以会引发无数人年青人的同情与共鸣的原因,也是这部小说在反对封建礼教束缚,推动社会进步中所具有的重大历史意义。
文化是随着人类生存的需要而演变、调整的,或者说,文化价值的目的,第一是最大化地提高使人得以存活的概率,第二是最大化地提升个人的自由空间。
在生产能力低下、金融交易工具不够发达的时候,人们会为了生存而愿意牺牲一些个人自由。一旦物质生产能力足够高、金融市场足够发达,继续牺牲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就没有必要,社会文化也必然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由养儿防老又产生儒家的贞节观。尤其是在程朱理学被确立为官学之后,提出了“饿死事小,失节至大”等对妇女的贞节要求以后,以儒家思想治国的历朝历代,皆通过推崇烈女、节妇故事,树立榜样,不断强化贞节文化,让贞节观在民间根深蒂固。
为什么程朱理学会如此重视女性的贞节呢?在男权社会,女人是男人通过彩礼的形式购买的私人财产,是用之于怀孕生子的工具。男性如果出轨,私生子或许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纳入宗法体系之中(比如纳妾);如果女性跟别人有了性关系,会引起家族对于她所育子嗣的怀疑,长大了也有可能不孝顺父母。如果这种怀疑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老百姓就没有兴趣或热情在“养子防老”的体系里做投资,也越来越不相信这个体系的可靠性,整个社会对未来的安全感会下降。基于此,随着海外商业贸易的发展,到两宋产生了程朱理学及其贞节观就不难理解了。如今我们还能看到贞节牌坊多在徽商的家皖南、闽浙、广东等海商的家乡。自唐末五代以来,这些地区因人多地少,弃农经商成为社会风气,男人们成年累月地在外经商赚钱,尚可寻花问柳,寻欢作乐,却让家中的女人独守空房,忍受寂寞,一旦偷情,有了别人的孩子,岂不是为它人作了嫁衣裳,故要通过礼法习俗等,隆重地表彰与严刑竣法的配合,软硬两手的要求留守家中的妇女贞节。
在没有金融市场的传统社会里,如果妇女不贞节,整个儒家大厦的根基和建立其上的跨期交换体系会动摇。但这是以抑制、牺牲妇女的自由权利为前提的。
当今人们的跨期交易己被金融市场取代,信任关系也逐步由外部契约建立。现代社会将血缘关系从跨期交易中解放出来,人们生活也获得了较大的自由空间,这就是人类文明的重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