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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院级学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11-14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校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2025)24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院级学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学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校级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的组织推荐、以及院级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

奖项设置

本年度院级学生社会性奖助项目共11个(含已经评审完成3个)。本次组织评审的8个奖助基金项目名额和奖励标准等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团体)申请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学生(或团体)自行填写、提交对应奖助基金项目的《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

1.提交时间:11月17日(周一)下午17点前。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电子版每人提交一个压缩文件,命名:院级**奖项名称(完整)+保险学院+申报者姓名(团队);

压缩文件内包括:院级**奖项名称(完整)+保险学院+申报者姓名(团队)+申报表\证明材料\汇总表

3.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表、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不需要提交汇总表)送至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小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23〕223 号),小米奖助学金不与同年度评审的其他社会性学生奖助学金兼得。

(2)在往年获得的社会性奖助基金奖项申报材料中已经使用过的成果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3)研究生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成果均以“研究生科研管理系统”内学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为准。

(二)学院审核、评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分别负责审核院级各个奖项的材料后,提交至学院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报送

评审会结束后,评审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助基金项目审定委员会备案。

(四)公告及奖励

学校对奖助人员名单进行公告,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助学金。

四、申诉流程

对院级研究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

五、工作要求

1.希望广大学生积极申报,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2.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旦查实将予以通报;对于已获奖或获资助的,将撤销奖励或资助、收回证书,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学院的评审工作,要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程序严谨规范。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度院级学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情况一览表

2.2025年度院级学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保险学院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