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店铺与寺院兼营借贷
随着民间借贷的发展,逐渐产生了超越家庭、熟人圈子,面向社会大众兼营借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店铺与寺院。
店铺兼营借贷业务萌芽于两汉时期。一些非专业借贷机构,在经营主业的同时,也利用自身资金、仓储或信用优势,开展典当或类似典当的金融借贷服务业。
在唐代出现的柜坊,本为保管钱财的商铺,后兼营质贷业务;寄附铺原为代客寄卖物品,也逐渐转向以典当为主业。二者均属商铺性质,体现“兼营”特征。
宋代设立的“抵当所”,由地方政府运营,既为便民,也为增加财政收入,属于官方机构兼营金融业务。
宋明以后,商人开设的质库、解库(明代称“解铺”)等,虽专营典当为主,但常与布庄、米行、珠宝行等实体商铺结合经营,形成“前店后库”或“商典一体”模式
商铺利用日常经营积累的资金放贷,如盐商、徽商、晋商常兼营典当以扩大收益。当铺收当的布匹、粮食、农具等,可转售于自家商铺;反之,商铺库存也可作为质押物。
在地域分布方面:江南、徽州、山西等地,商铺兼营典当尤为普遍,形成“无徽不成典”“无晋不成当”的行业格局。
清雍正六年(1728年)起,所有典当(含兼营)须领取“当贴”(营业执照)并纳税政府。官府对兼营典当的商铺同样征收“当税”,并限制月息(如民当月息不得超三分)。
由此可见,古代商铺兼营典当业务,既是商业资本多元化的体现,也反映了传统社会“以商辅贷、以贷促商”的金融实践。
在中国历史上,另一兼营典当借贷业务的是寺庙。
自东汉以来,佛教传入中国。到南北朝时期,皇室与民间对佛教的推崇,带来了大量布施,寺庙因此积累了巨额财富。由于僧侣不纳税、寺产不入籍,这些财富得以迅速膨胀,逐渐超出宗教活动所需,转而投入金融运作 。
这时寺庙兼业的金融是以“寺库”与“僧邸粟”的形式出现。此时,寺庙开始将富余的粮食、钱财借给贫民或商人,称为“僧邸粟”,名义上是赈济灾民,实则收取高额利息。抵押物包括土地、房屋、牲畜,甚至有人以妻儿为质。因民众笃信因果报应,不敢欠债不还,寺庙的坏账率极低,形成了强大的信用体系 。
到唐代,寺庙更是深度地参与了民间金融活动。而“香积贷”与“长生钱”等借贷形式的出现,则是将寺庙兼营放贷推向了顶峰,并且形成了制度化的“香积贷” 。
“香积贷”源于寺庙中的厨房“香积厨”,本金被称为“功德”,利息美其名为“福报”,极具迷惑性。月息通常高达4分(年化48%),甚至采用复利计算,形成“母金生子息”的“长生钱”模式 。在前不久火爆的电视片《长安荔枝红》中,主人公李善德为在长安归义坊购置一处偏远二手房,除耗尽积蓄外,还不得不向寺庙借贷200贯“香积贷”。契约中将本金美其名曰“功德”,利息则称为“福报”,月息高达四分。按此计算,两年后本息合计近400贯。李善德质疑利率计算不合大唐律法(“凡有借贷,只取本金为计,不得回利为本”),折射出当时民间对寺庙高利贷的矛盾心理。
唐朝大部分寺庙都放高利贷”,且实力雄厚。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信众捐献及自身经营所得(如油坊等产业),再将巨额财富投入放贷业务。官府对此并未禁止。因为高利贷在当时是允许的,官府仅限制利息过高。当财政紧张时,官方甚至也会拨出本金,交由专人放贷生息。从敦煌出土的文书也证实了当时寺院账本中三分之一的收入是来自高利贷 。
寺庙放贷面临的最大难题是风险控制。为此,催生了一个特殊职业——“捉钱户”。没有实力的人放贷,钱可能收不回来。捉钱户是能运用各种手段(包括强力方式)确保债务回收的专业人士。这些“催收专员”的存在,解决了佛门不便直接涉足追债的尴尬。
从“功德”借贷到“福报”压身,从“香积钱”到“捉钱户”,唐代寺庙在晨钟暮鼓之外,扮演着冷酷的金融操盘手角色。当虔诚的信仰与精明的资本在千年古刹中相遇,碰撞出的不仅是财富的涟漪,更是一个时代经济生态的复杂镜像。这种金融活动深刻影响了社会经济,甚至被认为是唐武宗“会昌灭佛”的重要诱因之一,因其导致大量土地和财富集中于寺院,严重侵蚀了国家税基 。
宋代寺普遍遍设立“长生库”作为专门的放贷机构 。放贷资本也不再局限于钱币,还包括粮食、布帛、油麦,甚至耕牛(称为“长生牛”) 。在利率方面,以粮贷为例,南宋时期利率可达20% 。尽管如陆游等人曾对此进行猛烈抨击,认为佛门放高利贷是“最为卑鄙龌龊之事”,但因其利润丰厚且符合当时法律,这一现象依然非常普遍 。
元代寺庙的质贷活动仍很活跃。有明一代或因朱元璋从开国之初即注意廉政和吏治之故,文献中很少有明代皇室和官宦开质库与民争利的记载。从唐宋以来至明季,中国典当业逐渐发展到一个非官商化、非寺院化的民间商业化阶段。其中主要表现是极少见有官当、寺院经营典当的文献记载,而民间经营的典当则在书籍文献中大量出现。这与明朝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整纲肃纪的政策有关。
清皇室初兴于接触藏传佛教,入关后建立清王朝,沿袭明代僧官制度,又推崇汉传佛教。在野史中记载有康熙南巡时在白云禅寺遇到一位自称“八乂”的烧锅僧人给他端茶,举止透着蹊跷。回京后孝庄太后点破玄机:“八乂合起来不就是‘父’字?”康熙惊得茶杯都摔了——原来这僧人可能是他出家的生父顺治帝!等他火急火燎赶回寺庙,僧人早已云游无踪。为表心意,康熙挥毫写下了赏字,并拨巨款重修寺院,默许寺庙搞土地租赁、房产收租、衣物典当和金融放贷。
那会儿进香的人常被功德箱旁的木牌吸引,上面写着“香积钱,月生福报四分”。听着像积德行善,实则是年息48%的高利贷。五台山显通显通寺的和尚们更会玩,把380间商铺租给商人,年收租金4.2万两白银,抵得上山西全省两成商税。有穷书生典当棉袄换灯油,开春赎回时发现利滚利得再当三年裤子——唐代白居易写过的场景,到清代反而变本加厉。
最绝的是“功德券”的把戏。寺庙把铜钱熔了铸成小佛像, 宣称供奉可保平安,其实暗藏机关,佛像底座能拧开,里头塞着借贷契约。借十两银子,三年后连本带利能翻到三十两。还不上钱的佃户,往往被迫把女儿送进庙里当织布工,美其名曰“绣佛赎罪”。康熙题写的“賞”字,倒成了吸金招牌。
不过这套玩法早就是千年老传统。南北朝和尚就在佛经里夹账本,《南史》记载长沙寺埋金龙的土豪操作;唐代相国寺更把庙会办成“双十一”,连飞禽走兽都能现场分期。宋朝寺庙甚至搞起跨国贸易融资,借给海商一百贯,赚五十贯利息还包台风险——比现在P2P平台花样还多。
清代的特殊之处在于官庙勾结。扬州天宁寺的方丈和盐商联手,用香火钱做本钱倒卖盐引,赚了钱就给知府“捐功德”。有御史弹劾他们“袈裟藏账本”,结果反被方丈一句“贫僧这是在替朝廷济贫”怼得哑口无言。康熙那四字御匾,早被聪明人读成“特许经营许可证”。
如今去这些古寺旅游,还能看见功德碑上刻着“某商号捐银千两”的记载。当年那些名字光鲜的善款,或许正沾着佃户的泪、赌徒的债、寡妇的卖身契。青灯古佛照见的从来不只是虔诚,还有袈裟下翻飞的金算盘。
八 民间专营借贷机构一典当业
典当又称当铺,是以动产(如粮食、布帛、衣物等)不动产(如土地、宅院等),或财产权利质押,进行借贷,兼具融资与商品交易的功能。它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持续时间最为长久,并且是最主要的民间借贷,在人们日常生产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融资作用。
源于南北朝寺院的质押典当,在唐宋时期获得到了很大发展。这是由于茶叶、丝织品、绢帛这些经济作物的生产与流通,促进了交换经济的发展。
以茶为例,饮茶之风气在唐代已由上层社会扩大并延限到了民间,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之一。茶叶产地在南方、市场却是全国,甚至是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茶叶又是由小农家庭零星种植,经过商贩走乡串户,集中收购成批量之后,方能贩运至消费地区再批零后,才能进入千家万户。在这个从生产到消费足够长的链条中,自然会有借贷融资的需求,而在他们手中经营的茶叶,本身就是可抵押的物品,这就为民间典当业的崛起创造了条件。
随着市民社会的产生,到两宋之时,民间经营的典当业,早已入燎原之势,遍及城乡各地,但多为小本经营,收纳粮食、绢帛、茶叶等,当本极低,倒是紧贴草根与民生,适合于小生产者的临时救急。其中自然也有由皇亲国戚、达官显宦经营的典当,但多以珠宝、玉石、古玩、字画、田地、宅院等为典当对象,是贵族阶层之间交易的圈子。唐初横行天下数十年的太平公主,正是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则天之威,不仅田园遍于近甸膏服;而且追求经商之利,还以此富可敌国的雄厚资本开设质库。这是权贵资本最早向金融业转移的典型例子。
自佛教传入中国,宗教势力不仅侵蚀人心,而且在拥有社会财富方面,有时也会与皇权分庭抗礼,对专制构成威胁。因此,在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过“三武一宗”(即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以及后周世宗柴荣)发起的灭佛事件。僧办典当行也因遭受打击而逐渐退出市场。
明中叶以来,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海外贸易迅猛发展,拉动了国内商业;生丝、茶叶、瓷品、土布等商品的外销,从海换回了大量的白银,极大地缓解了国内市场钱荒的问题;玉米、红薯、马玲薯等农作物的品种大交换,丰富了主食,推动了商业性经济作物的生产。在中国发生了跨区域,由长距离贩运贸易为标志的商业革命;以白银取代纸币铜钱作为流通中主要货币的货币革命;以玉米和薯类成为主粮,带动商业性经济作物种植的农业革命。交换经济的发展,使典当行无论是在数量与资本方面,还是在业务开发种类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是商人纷纷投资经营典当行,并且迅速发展成为典当行业中的主体。二是此时的当商具有了浓厚的地区专业色彩。
以誉满全国的徽商为例,发源于以徽州为中心皖南山区。这里山多田少,随着人口的繁衍,耕种不易,被迫弃农经商。当地人将此地特有的山林产品如茶叶、香茹、木耳、笋干、核桃、板栗以及利用当地石材生产出来出的徽砚,利用当地松木烧制的徽墨,利用当地的松针(后来改用羊毛或狼毫)由胡开文家族制作的毛笔,利用当地竹木生产的宣纸,所谓文房四宝,顺新安江、富春江至钱塘江,以杭州为市场,享誉全中国。当山里人沿新安江走出来后,发现的是一个广阔的世界,他们还选择了以大运河联结南北,以海洋联结长江的扬州,以此为据点,将其经营重心由山货转向到了在当时最能盈利的盐业、钱庄、典当,并向东西南北拓展其业务。在江南,“常州府质库拥资孳息,大半徽商”;浙江平湖县,“新安富人,挟资权子母,盘踞其中,至数十家。”论资金后盾,其实力名列前茅。《明季北略》说:在北京的徽商汪箕,“家资数百万,典铺数十处。”江苏江阴县的徽商程壁,广有资财,“开张典铺十八处。”小说《豆棚闲话》中的那个徽州典商汪彦家,不仅有数十万的资本,而且大小伙计都有百十余人。论经营方法,其灵活技高一筹。就利率设定来说,据《金陵琐事剩录》描述,南京“当铺总有五百家。福建铺本少,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铺本大,取利仅一分、二分、三分。……人情最不喜福建,亦无可奈何也”。可见,福建典当行坚持高利率,是难以与在同城的徽州典当行竞争的。徽商的成名早于后来崛起的山西晋商。即或是后来晋商崛起,徽商仍拥有半壁江山。
进入清代,传统的典当业受钱庄、票号、银行兴起和发展的影响,一些信誉卓著、财力强盛的典当行也开始从事兑换、发行信用货币等业务。但现钱或现银是付给当户本行发行的、可以随时兑换的同额钱票或银票充顶。信用好的典当行,其钱票、银票均可上市流通,因而成为信用货币。
民国时期,山西省政府特批一些典当行享有发行之权。1930年晋钞跌价后,全省510家典当行有158家获准发行典当行兑换券,总发行额134.6万元。当时规定一般以不超过典当行资本数额的3倍为限,然而其中忻县民生当,因后台老板是山西王阎锡山,故虽资本仅为1.5万元,却发行了高达27万元之多的兑换券。这是典当行依仗官势大搞金融投机活动的典型例子。
典当虽有利用人之所急,压低抵押品的真实价格,所有典定物品在他们的眼中皆是不值钱的破铜烂铁,又以高息赎当,导致许多当品不能如期赎回而成为死当,归其所有。但也有在社会经济运行中,通过借贷,缓解小生产者困厄之时的急需,使其能苟延残喘,还能通过放债,为创业者提供启动资金。
在电视剧《大宅门》中,白家七爷在山东济南,以自己包装精美严实的粪便,谎称是白家祖传药方作为抵押,从当铺老板那里骗到了一笔银子,作为创开阿胶庄的本钱。这显然是荒诞的,但为什么当铺老板不审查?一是碍于白家在京城的名气,她堂姐提督府少奶奶的面子,更为重要的还是因为她堂姐本身就是这家当铺的股东之一,负有连带责任,可以作为追债的对象。这也说明有了,货币金融的本质就是信用。有了信用,真金白银也是可以无中生有的。古人认为:最高等级的信用是“一诺千金,父债子偿”,但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次一等级的是,以一纸契约作为讨债的凭证。但为了避免日后打官司的麻烦,典当者大多要求以物质押,到期不能还本息,当铺拥有将质押物据为己有任意处置的权力。这也是中国古老的典当业为什么对大多数人的放债,都一定要采取以物质押这种最简单,最方便,也是最安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