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金融保险史话

第十五辑 从家庭内部隐性的价值交换到当代中国金融

作者:刘方健发布时间:2026-04-21

二十九中国近代民间金融


民间金融扎根于中国几千年的社会经济沃土,堪称市场对金融服务渴望与正规金融供给不给力之间矛盾的自然结晶。

从历史长河看,民间金融能追溯到夏商时期的宗族内部借钱,历经唐宋商品经济红火催生的柜坊、公廨钱等金融组织,到明清时期简直火出圈。这一时期,以山西票号、钱庄为代表的民间金融机构遍地开花,扛起了主要的货币汇兑与流通大旗,晋商更是秀出了从“货通天下”到“汇通天下”的华丽转身。

民间金融火爆的核心原因在于:正规金融供给严重不给力:尤其在农村和边远落后地区,因为社会信贷资源有限,还多往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流,导致这些落后边远地区民间融资的路子堵死了。当这些地区需要融资时,多是基于血缘、地缘关系建起来,用“信任抵押品”而不是真金白银抵押,交易成本低得感人,信息对称性高到离谱,尤其在社区感拉满的农村地区简直是天然优势。

民间金融的“自然、自律、自治”,是其区别于官方正规金融的灵魂所在,展现了在没人管或管得松的环境下,由市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金融秩序形成机制。

所谓自然,是指民间金融的出现是内生于经济需求,自己玩自己的。这种“自然”性,体现在它是经济主体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时的自选动作,扎根在真实生产、生活场景中的融资需求。在浙江温州、四川成都等地,小农家庭因为缺抵押物从社会上已经商业化的金融机构那里借不到钱,转而靠亲友圈搞钱。而这种金融活动不用行政审批,自下而上自己长出来,像明清时期的票号、当铺,到现代的合会、私人钱庄,都是市场“自然生长”的产物。

所谓自律,是指把信用当命根子,用软法约束。它是民间金融能持续运行的关键密码,它不靠成文法律,而是靠社会资本和声誉机制撑着。交易建立在熟人社会的信任基础上,违约者会面临“社会性死亡”,以后想融资门儿都没有。行业内形成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合会中的“标会”规则、民间借贷的利率默契,虽然没法律效力,但参与者都乖乖遵守。在四川部分地区,宗族、商会等组织还兼职当自律监管,对成员进行道德绑架和风险提示。

所谓自治,是指自己组织起来自己管。强调民间金融组织有自己治理的能力,能独立搞资金融通、风险控制和纠纷调解。典型如“合会”(又叫“标会”),由会员自己组队,轮流用钱,内部选会首管账本,形成闭环操作。已经商业化的民营金融机构虽然政府批了,但股东大多是本地人,决策更接地气,体现“产权自治”与“经营自治”。一些由合作社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已经自己搞出了内部治理结构,比如设理事会、定章程,实现组织化自治。

中国近代民间金融的发展,是一部和国家命运、社会变革和经济转型深度绑定的狗血剧。它既是底层经济活力的活广告。

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一开打,中国慢慢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国列强通过控制海关、乱发纸币、操控利率等骚操作,对中国进行金融抢劫,导致白银外流、通货膨胀,把传统金融秩序搅得天翻地覆。在此背景下,农村金融结构发生巨变:旧式金融还是老大。地主、商人、高利贷者还是主要债主,典当、合会、私人钱庄到处都是。

新式金融开始渗透。20世纪初,商业银行像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这些开始试办农业贷款。1934年,“中华农业贷款银团”在陕西、河南等地搞农贷业务。

合作金融开始冒头。20世纪20年代,华洋义赈会在河北推动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验,被当成复兴农村经济的灵丹妙药。后来国民政府插手,合作金融从社会主导变成政府垄断,慢慢变成了行政工具。

虽然新式金融机构有发展,但截至1934年,农村借款中来自银行和合作社的比例才5%,到抗战前也没超过27。这说明在广大农村地区,民间金融还是农民搞钱的主要途径。

以四川为例,地理封闭性自己搞了个自给型金融网络。四川在西南,交通不方便,长期形成独立的经济圈。地方性的钱庄、当铺和“合会”(轮会、标会)在城乡间遍地都是,成了农民和小商户融资的重要方式。

1937年全面抗战一爆发,大量金融机构往重庆和成都搬。1939年,中央银行、中国银行等在昆明设联合办事处,昆明一度成了抗战时期的金融中心。虽然成都没设联合办事处,但作为大后方核心城市,大量资金涌进来,推动了本地钱庄和新式银行的融合与发展。

因为正规金融服务覆盖不到位,民间金融在近代中国演起了双面胶。在积极方面:弥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尤其在农村和小微企业领域;提供灵活、便捷的融资服务,适应小农经济和个体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在抗战时期,为物资运输、军需生产提供资金支持,比如“桐油贷款”“滇锡贷款”这些。

在消极方面,因为它是自己玩且没人管没规范的金融市场,利率普遍高得吓人,部分借贷年利率到20-40,甚至更高,搞得对贫苦民众是赤裸裸的剥削;缺乏监管,容易滋生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风险。或者在政府干预下,合作金融变成行政工具,丢了互助的本质。


三十 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保险业


保险业就是通过合同把大家凑起来的钱,用来补偿那些出事的人的经济损失的行业。从古至今,它都是靠大家互相帮助、共同分担的理念,一步步变成了现在金融圈里的顶梁柱产业之一。

就人类文明历史看,公元前1792年,在古巴比伦形成的《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商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若遇天灾可豁免,被视为人类最早保险法规。在‌中国‌,《逸周书》提出了"积谷防饥"的思想。这些早期思想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风险共担理念,为现代保险奠定了思想基础。在古埃及与罗马‌时代,石匠互助基金支付成员丧葬费;罗马士兵组织收取会费抚恤遗属。‌在中国汉代建立的"常平仓"、隋代建立的"义仓"等仓储制度,均为东西方早期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萌芽。

近代保险业的诞生,其实是海上贸易搞出来的专业保险。随着海上贸易越来越火,风险集中、损失又大,这就逼着专业保险出现了。

‌1347年‌:意大利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与"圣·克勒拉"号船长签订契约,被视为‌世界上第一张海上保险单‌。‌1666年伦敦大火‌:80%城市被毁,促使英国建立火灾保险制度,1680年成立凤凰火灾保险公司。‌1720年‌:英国皇家交易保险公司成立,成为世界上第一家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公司。

由海事保险逐渐延伸到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推动了保险产业的进一步发展。‌1536年‌,英国人马丁为吉明承保寿险,收取80英镑保费,保额2000英镑,期限12个月,是‌有记载的第一份人身保险‌。‌1889年‌,德国颁布《老年、残疾和遗嘱保险法》,标志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诞生‌。1983年‌,南非医生马里尤斯·伯纳德发明‌重大疾病保险‌,以应对"因病返贫"问题。

自从1840年五口通商以后,随着外国保险公司进来和保险制度被引入,在保护民族经济利益、对抗外资保险垄断的大背景下,慢慢发展出了以华商资本为主的保险企业体系。

‌中国近代民营保险业‌起源于19世纪中叶,是在外资保险公司垄断中国市场背景下,民族工商业者为维护自身利益、摆脱洋商压制而发起的“维权兴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近代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是1865年在上海成立的义和公司保险行,标志着民族保险业的正式起步。

真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875年保险招商局的设立。为解决轮船招商局船舶被外商保险公司拒保或高费率承保的问题,唐廷枢、徐润等人集资15万两白银创办该机构,成为中国第一家由国人自办的船舶保险公司。

1876年,为进一步增强承保能力,招商局又创办仁和水险公司,股本达25万两,后增至50万两,业务兴旺,利润高达30%-40%。

仁和保险的成立,打破了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被视为中国近代民族保险业诞生的标志。

这一时期,外商保险公司已大量进入中国,仅上海就有161家外资保险机构,其中英国占90家,主要经营水险和火险。民族保险企业的诞生,是"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在金融领域的实践。

20世纪初,随着民族资本兴起,民营保险企业数量迅速增长。1905年,朱葆三等人发起设立华兴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早期重要的民营财险公司之一。1907年,朱葆三参与创办华成保险公司,并推动成立中国首个民族保险同业组织——华商火险公会,联合9家华商保险公司共同抗衡外商。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民族保险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企业数量明显变多了。上海华资保险公司从清朝末期的33家增加到1936年的87家。上海地区华商保险公司的实收资本平均每家都超过100万元,比早期强多了。

‌在这一历史时期,一些有代表性的保险企业涌现‌。如1912年吕岳泉创办‌华安合群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万两白银,成为旧中国首家完全由华人资本独资经营、规模最大的专营寿险公司。1929年成立的太平保险公司‌,是由金城银行独资创办,后通过并购形成"太平保险集团",成为当时规模最大的华商保险企业之一。1931年创办的中国保险公司,是由中国银行投资设立的,机构遍布国内外,是当时实力最强的保险公司之一。

这一时期,银行资本也开始大规模进入保险领域,推动了大型保险集团的形成。1929年,金城银行独资创办太平水火保险公司(后发展为太平保险集团),依托银行网络迅速扩张。1931年,中国银行投资设立中国保险公司,成为当时实力最强的民族保险公司之一。

为提升竞争力,华商保险公司还通过联合经营,发起"维权兴国"运动。1933年多家公司组成‌中国船舶保险联合会‌,自行制定合理费率,对抗外商垄断。

其次是成立同业公会。1907年由朱葆三发起成立的华商火险公会,后来发展成了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推动了行业自律和联合。

第三是建立分保机制。为集中财力接大单子,1931年由九家保险公司发起成立华商联合保险公司,专营再保险业务,国民政府认官股5万元予以扶持。1933年成立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作为专业再保险公司,提高了抗风险能力。

在这个历史阶段,民族保险业不仅在数量上扩张,在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管理水平上也越来越成熟了。在经营实践中,不仅追求经济利益,更注重民族权益的维护。如‌:推动保单中文化‌,树立名牌等。

长期以來保单以英文为主,发生纠纷时以英文条款为准。1935年,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决议,营业章程、保单一律改用中文,其余可中英文并用,避免误解与争执。争取平等地位‌。

成立保单译文委员会。聘请专家翻译条款;并与洋商公会组成“华洋联合委员会”,共同处理中外保险案件。

‌树立民族品牌‌。如太平保险公司以“太极图”为商标,提出“太平保险,保险太平”的口号,强化民族认同。

抗日战争时期,随着国民政府往西搬和大后方兴起,重庆成了战时保险中心,大后方民营保险业还有所发展。重庆、昆明、贵阳等地出现一批民营保险公司,如‌富滇产物保险公司‌(云南首家)。1944年重庆华商保险公司达53家,占绝大多数。1944年有53家保险公司,其中50家是华商的。

与此同时,在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也出现了红色保险。1943年,由我党领导的广大华行和民生实业公司合资创办了民安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共产党创办的第一家红色保险公司,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