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 红色金融的兴起与发展
红色金融是指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支持武装斗争、巩固政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在革命根据地独立建立的金融体系以及开展的金融活动。其核心目标是“为党理财、为革命聚财、为赢得战争胜利服务”,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战时性和人民性。
红色金融萌生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北伐战争时期。在中共领导下,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等省的的农民革命运动风起云涌,赶走了土豪劣绅,度除了高利贷。为了活跃农村经济、解决农民借贷困难,许多地区的农民协会办起了金融事业,创办了信用合作社、农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货币。如1923年在浙江萧山衙前成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1926年冬在湖南浏阳县东乡的古港、高坪、永和、达浒、东门、张家坊六个团(相当于区)的农业协会,以六个团价值15万元的公有不动产作为信用保证金,筹集股金6万元为资本,办起了人民革命史上第一家银行一浏东平民银行。喊出了“制止高利贷”的口号。并于1297年1月,开始发行信用券纸币,对于促进农副业生产的发展和工农生活的改善,起到重要的作用。1927年5月21长沙发生马日事变后,农会被禁止,平民银行信用券被迫停止发行和流通。
1927年中共“八七会议”后,工作重心转向到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金融建设成为巩固政权的关键。面对因敌人严密封锁导致的物资短缺和货币混乱,各根据地自建银行、发行货币、发放低息贷款,形成了“一手抓枪杆子,一手抓钱袋子”的斗争格局。
1927年秋收起义后,中共最先在湘赣交界之处的井岗山建立起了自己武装割据的根据地。这里交通不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优势,商品经济不发达,货币流通范围本身就比较狭小,再加之对它实行经济封锁,与外边的贸易往来几乎完全中断,现金极为缺乏,有些地方甚至倒退回到了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换状态。这不仅严重地影响了红军的供给,也给人民生活和生产发展带来很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现金缺乏,根据地除了继续用打土豪筹款子、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和组织物资交流等办法取得货币外,还在上井村一个姓邹的农民家里办起了花边厂(当地群众称银元为花边),即造币厂。该厂的设备仅有火炉、风箱、铁钳、铁锤、花边模、压模等。如我在通江川陕苏区红军造币厂遗址所见情况一样。原料主要来自打土豪得到的各种银器。造币的技术力量是两个从广东来的银匠师傅。由于经验不足,银不纯,不受欢迎。后来改用铜模浇铸出来的银元合乎规格。每日制造银元数量最高达到70个。
边界有了自己的货币,有利于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改善军民生活。根据地的货币虽然不能在白区流通使用,但边区政府却可以用自己的货币在市场流通中换取敌人的货币,然后再用于白区购买所需的物资。
继井岗山之后,中共还以江西瑞金为中心,创建了中央革命根据地,以及湘鄂西、海陆丰、鄂豫皖、琼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左右江、川陕、陕甘、湘鄂、川黔等根据地,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为了支持革命战争,冲破敌人的封锁,筹集军费和建设资金,调剂金融,改善生活,各个革命根据地普遍建立银行。如1929年在江西吉安东固成立的平民银行,是中共最早在根据地设立的银行之一,该行发行“铜元票”。1932年在江西瑞金叶坪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基金定为国币100万元,由毛泽民担任首任行长,发布了中共历史上首部《国家银行章程》;并规定了它的主要职能是统一财政,包括代理金库;发行中央根据地内统一流通的银币券,准备金率达60%;经理公债;通过信用合作社,开展废除高利贷的斗争。各根据地的银行也相应改组为国家银行的分行。
1934年10月,国家银行随军参加了长征,除一面打仗,一面帮助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外,主要是维护主力红军的全部资财,为全军沿路筹款。他们所带的东西包括黄金、白银、自造银元和苏区流通的票子,甚至还有印钞机等100多担。被誉为“长征中的扁担银行”。到达陕北后奉命改为西北分行。国共合作之后又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
这一历史时期,全国15个革命根据地共建立46家金融机构,发行400多种货币版别。
1937年7月以后,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中共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各自成为一个个战略单位,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为了巩固与发展根据地,在军事和政治斗争的同时,进行了必要的经济斗争。提出了“保障供给、稳定物价”方针。在金融方面先后都建立了自己的银行,发行纸币。
1935年10月红军到达陕北,于1937年抗战开始后在延安将将原国家银行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下设绥德、关中、三边、陇东四个分行及支行、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于1941年1月发行边币。
较早建立银行的还有1937年12月在山西新县成立的西北农民银行,发行有“抗币”“边币”“代用券”等百余种货币。1938年在山东敌后根据地掖县成立北海银行,以“北海币”为核心,下设蓬莱、黄县分行。该行原系公私合营性质,私股25万占总资产70%,后来陆续收回,全部公营。
抗战期间,在敌后建立的较大根据地是晋察冀边区。包括察哈尔南部、山西东北和河北的大部,太行山纵横其中。随着军事斗争的胜利,从敌伪那里寺回了78个县的主权,拥有1200万民众。当时在这里流通的皆是各省地方银行发行的钞票,不能跨省流通。1938年3月20日,在晋冀鲁豫边区阜平县一个平常的山庄成立了晋察冀边区银行,并开始发行“翼钞”。山庄的墙壁上写着“巩固边区金融堡垒”!“拥护边钞,打击伪钞”!等标语。在一间间老百姓的土坯房里,敌后金融巨擘晋察冀边区银行的会计、出纳、营业、发行各工作部门分设其内。在战争环境中,银行必须把印好的钞票按每20斤一包包扎起来,以方便打游击时,随身肩负或者赶着骡子驮走。
边区银行最可靠的准备金既不是法币,也不是元宝,而是边区生产出来的物资。边区银行支持生产发展,除设有一个冀中分行外,在每一个行政专员区内还设有一个办事处,每个县设有一个代办所。营业项目有合作贷款、定期放款及汇兑等。1940年以4厘的微息发放300万元的春耕合作贷款,救济了边区空前的水灾,活跃了农村经济,开展了合作事业,完成了春耕运动,对巩固边区根据地发挥了很大作用。它建立的四级管理体系,制度健全,为新中国金融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抗战结束后的国共内战中,随着解放区不断扩大,各解放区原来所处的战争分割局面消失,逐渐连成一片;长期被战争破坏的交通运输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也逐渐得到恢复,作为经济枢纽之一的金融事业,面临新的形势。过去各解放区分散独立的银行及其发行的各种货币,由于币制不统一,比价不固定,已经不利于各解放区之间开展贸易和发展经济,随着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军事上开展各解放区大兵团作战,也因币制不统一,而在军需调度和供应上发生不少困难。而在新解放区,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也需要统一的金融市场和币制。因此,解决金融统一的问题,便成为迎接全国解放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
1948年冬,随着辽沈和淮海战役的相继胜利,全国解放和统一的时已经迫近。为了保护解放区的财富,开展对敌货币斗争,支持生产和发展经济,以支援解放战争的全国性胜利,金融统一工作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于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以原冀南银行为主体)、北海银行(含华中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含陕甘宁边区)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应运而诞生,在华北地区首先发行了统一的货币一人民币,逐渐收回了通过固定比价流通在华北、华东、西北大区的冀南币、北海币和西北农民币等7种解放区的货币,初步完成了金融统一的工作任务。
从1923年在浙江萧山成立第一家金融合作社开始,到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在战争年代,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革命根据地产生的红色金融,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服务战争与民生并重。筹措军费、支持红军供给。鼓励存款。宣传银行功能。在革命战争年代保障供给,为红军提供经费、物资采购能力。
自主发行货币。为打破国民党经济封锁,建立起了自给自足的货币与信贷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共建立404个货币发行机构,发行514种名称、7种币材的货币,包括纸币、布币、铜元、银元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障经济运转。
创新金融政策。如发放低息或无息农业贷款、救灾贷款、工商业贷款。支持农民购买种子、耕牛,发展生产。
发行股票。如1923年成立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
发行公债。1933年在中央苏区三次发行,总额470万元。实行“平准”操作稳定物价。如浙东银行维持1元抗币=1斤大米。
推出“折实存贷”机制(如中州农民银行)。以实物为单位计价,规避通货膨胀风险。
建立乡村信用合作社与消费合作社。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通过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吸收存款、调剂余缺,如陕甘宁边区至1944年已有30多个信用社,存款达5亿余元。
打破经济封锁。通过货币斗争、贸易通道建设,缓解物资短缺。
开展货币斗争,排禁日伪币、打击假币、逐步取代法币,维护本币信用。
巩固政权。以苏币为法定货币,建立财政税收体系。中国人民银行直接继承北海、西北农民、冀南等银行,奠定了新中国金融基础。
形成红色金融基因是坚持党对金融的领导、人民至上、独立自主、风险管控等原则。
红色金融不仅为革命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更孕育了“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人民、独立自主、勇于创新”的红色金融精神。它既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三大奠基行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精神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