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保险业
1979年4月,国务院提出从1980年开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5年频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保险机构设立程序。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新疆建设兵团公司。
随着国内保险业务的恢复和发展,1982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是我国第一部与保险有关的法律规定。1985年颁布的《保险法》,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险法规。1988年,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成立;199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成立。人保“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中共十四大再次重申改革开放,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之后,国家在上海进行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试点,美国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正式起步。天安保险、大众保险、东京海上火灾保险等一大批中外合资公司相继成立,2001年再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从无到有,得到较快发展。
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国家对保险业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一是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体制改为产、寿险分业经营,组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目前三家公司均成为独立经营的一级法人并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二是加快国有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进程,明确了它的企业属性和发展方向,内部经济机制转换取得明显进步;三是把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保险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逐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动作;四是按照银行、保险、证券分开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统一监管职能,集中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五是初步界定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
按照1995年《保险法》有关规定,在保险机构的设立、经营、市场行为、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配套的行政法规和管理办法,为规范保险经济活动,保护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合法权益,加强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保险市场中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为主体,政策性保险公司补充,中外保险公司并存,众多公司竞争发展的新格局,同时也引入了个人营销代理人制度,深刻改变了行业销售模式。
1980年全国保费收入4.6亿元,2001年为2109.36亿元,增长400多倍。1980年保险深度为0.1%,保险密度为0.47元/人,到2001年分别提高为2.2%和168.98元/人。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的作用日益显现,特别是在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之后,及时赔付,在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保险业成为中国金融领域中开放最早、程度最高的行业。美国纽约人寿、大都会人寿、日本生命等首批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保险市场主体迅速扩容,从单一的国有机构发展为多元并存格局,产寿险分业经营逐步深化。
2006年国务院发布《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业内称“国十条”),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全面部署保险业发展,推动行业进入政策红利期。交强险制度正式实施,成为财险市场的重要支柱。
2008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出台,初步建立以资本充足为核心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2012年保监会启动“偿二代”(国家保险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 建设,监管从规模导向转向风险导向,提升行业稳健性。
投资型保险产品(如分红险、万能险)得到快速发展,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人身险费率改革启动,逐步放开预定利率上限,增强产品吸引力;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险种逐步完善,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增强。
自2001年以来中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从不足50家增长至2012年的上百家,形成以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为核心的大保险集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批设立,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升投资效率。
2001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2109亿元,到2010年跃升至1.4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4%,实现了十年十余倍的增长。保险深度从2.2%提升至约3.5%,保险密度显著提高,标志着商业保险逐步融入国民生活。
中共十八对保险业提出的核心要求,体现在推动其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保障民生、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深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的系统阐述,具体要求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保障功能。发挥保险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筑牢社会保障网、经济安全网和灾害防控网。
聚焦民生领域。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巨灾保险、普惠保险等,提升对老年人、慢病患者、农民、新市民等群体的保障覆盖。
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通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和风险保障机制助力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优化市场结构,提升服务效率与国际竞争力。
加强监管与风险防控坚持强监管、严准入、控风险,健全公司治理、内控合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目标是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
2013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强调回归保障本源。监管层提出“保险姓保”,整治万能险、投连险等中短期理财型产品乱象,推动行业从规模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型。2016年实施“偿二代”监管体系,2018年组建银保监会,2023年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更加严格且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保险业积极融入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绿色金融、科技保险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保险资金作为长期稳定的“耐心资本”,大量投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如今的中国保险业,已稳居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2023年保险保费收入突破5万亿元,总资产超过33万亿元。市场主体从最初的1家发展到239家法人机构,涵盖财险、寿险、再保险、养老险、健康险及保险资管公司等多种类型,形成了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随着老龄化加剧,商业养老保险成为重点。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险等产品快速发展“保险+养老社区”模式(如太保家园、泰康之家)成为头部险企差异化竞争的核心。
针对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无人机保险)、网络安全等新业态,保险公司推出定制化产品。如新能源车险已成为财险增长的重要引擎,尽管面临定价挑战,但通过数据驱动正在优化。为应对长期利率下行环境,监管支持发展分红险、万能险等浮动收益型产品,以平衡负债成本与投资回报。
截至2026年一季度,险资股票投资总规模接近3.84万亿元。险资正从传统的债券配置向股票、基金及长期股权投资倾斜,旨在获取更高收益覆盖负债成本。
六十 期货市场的恢复与发展
期货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以今天定好的价格,买卖某种商品或资产的合约。它并非买卖实物,而是交易“承诺”。例如,当你忧虑3个月后大豆价格上涨,当前便与卖家订立合约,约定3个月后每吨4000元购入其大豆。无论届时市场价攀升至5000元或跌至3000元,双方均须按4000元执行交易。此合约即为期货合约。对农民而言,提前锁定售价,规避价格下跌风险;对商人而言,提前锁定成本,避免价格上涨损失。这便是期货规避风险的核心功能。鉴于我们此前将金融定义为跨越时空的价值交换,期货交易亦具备金融属性。
后来人们发现,该合约本身亦可进行买卖。例如,你签订合约后,若预期价格上涨,可将合约转让给他人赚取差价。于是许多人不再为获取实物,而是通过预测价格涨跌来获利——这演变为金融投机。
期货交易的特征包括缴纳保证金但无需全额付款,仅需支付少量比例(如10%)即可操作大额合约,杠杆效应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风险;交易具有双向性,既可“做多”也可“做空”,市场下跌时同样能够盈利;它采用T+0交易模式,允许当日反复买卖,操作灵活性强。多数采用现金结算:普通参与者通常不进行实物交割,在合约到期前平仓了结,赚取差价。
期货市场起源古希腊罗马时期,当时已出现中央交易场所、大宗物物交换,以及具备期货贸易特征的交易活动。最初是由现货远期交易演变↘立而来。首家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中部玉米主产地芝加哥,1865年确立了标准化合约模式。玉米商人根据产量及市场预期来决定库存玉米的买卖操作。
中国古代也有以粮栈、粮市构成的商品信贷及远期合约制度。但近代的期货交易则是随着与国际经济接轨,从西方引入。这些交易所大多诞生于一战结束后游资泛滥、民族资本寻求出路的背景下,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曾出现交易热潮。例如:1920年7月1日开业的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在孙中山支持下由虞洽卿主导创立,初衷是“以商养革命”。初期经营证券、棉花、金银等七类商品期货,半年盈利50万元,一度盛极一时。1921年“信交风潮”爆发后,虽未立即倒闭,但元气大伤,最终在抗战全面爆发后停止运营。
上海金业交易所成立于1921年11月13日,专营标金期货,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汇率期货之一,因黄金与货币挂钩而具备避险功能。1924年标金交易量达2870万条,市场活跃。1935年国民政府法币改革导致黄金交易受限,于1937年8月因抗战爆发关闭。
上海华商纱布交易所由荣宗敬、穆藕初等实业家于1921年创办,旨在打破日商对纱布市场的垄断。以“人钟牌”棉纱为标准品,其价格影响全国定价体系。1937年因“纱交风潮”与战争爆发的双重打击而停业。中国机制面粉上海交易所成立于1920年,主要经营面粉与麸皮交易。其价格波动对全国麦市产生重要影响,1933年成交量高达1.54亿包,实物交割率不足0.5%。1937年8月奉令停止交易。
伪满洲国政府曾在东北大连、营口、奉天等15个城市设立期货交易所,主要经营大豆、豆饼、豆油期货贸易。
民国时期交易所的兴起,反映了民族资本对金融主权的争夺;其衰败则暴露了制度缺失下投机热潮的脆弱性。它们的短暂存在,为中国现代期货市场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粮棉油麻丝茶以及棉纱、钢铁、煤炭等大宗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在随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市场萎缩,期货交易也销声匿迹近三十年。期货市场恢复与发展的背景是1978年后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随着国家取消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放开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市场在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中的调节作用日益增强,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现货价格的不透明及失真现象、农业生产的周期性波动以及粮食企业缺乏保值机制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988年3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开启了中国期货市场研究和建设的序幕。
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迈出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1991年5月28日上海金属商品交易所开业;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1992年9月首家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1993年2月2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1998年8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和上海商品交易所合并组建而成;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交易所成立;2010年4月16日中国推出国内首个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2011年4月15日中国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全球首个焦炭期货合约;2012年12月3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首个玻璃期货合约。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期货市场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他在2013年考察大连商品交易所、2023年考察上海期货交易所时提出了“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交易所”等要,由此推动了中国期货市场实现规模扩张、品种丰富、制度创新与服务实体四大跃迁:
2012年全年成交额171.1万亿元、成交量14.5亿手,截至2025年,市场成交额超500万亿元、持仓量较2012年增长约3倍、资金总量从约2000亿元升至1.5万亿元以上。
2012年上市交易仅31个品种,截至2026年已上市130个(含原油、生猪、期权、特定期货如20号胶、碳酸锂),17个品种成交量全球第一;金融期货(股指、国债)与商品期货并重。
2012年证监会允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基差、仓单、含权贸易)和资产管理业务,打破“通道经纪”局限;2022年《期货和衍生品法》确立衍生品合约法律地位,推动场外市场规范发展。
自2018年起,原油、铁矿石等23个品种引入境外交易,外资控股期货公司落也于2020年落地,“保险+期货”广泛服务乡村振兴,2025年覆盖超500县次。
券商系、产业系期货公司崛起。2012年中金所股指期货曾占成交额44%,如今商品与金融更均衡;行业净利从2012年约27亿元增至2023年的百亿元级,但佣金依赖下降、专业服务能力成核心。
2012年是制度破局起点(资管+风管子公司开闸),2022年《期货和衍生品法》标志法治化成熟,当前市场正从“交易量驱动”转向“定价权与风险管理服务”并重,深度对接国家战略(粮食、能源、产业链安全)。
当今期货市场及行业的金融创新和改革已在监管制度改革、产品扩容和业务创新等多个方面齐头并进:在监管制度改革方面,主要为推进期货市场手续费、套保、套利、保证金及限仓等改革,提升市场效率;在产品创新方面,贴近“三农”需求,开发更多面向农业和农民的证券期货产品,开发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产品;在业务创新方面,证监会支持期货公司业务创新,推动开展境外经纪业务试点和客户资产管理试点,推动专业化的期货投资基金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发行上市。随着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改革的深入推进,期货行业将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